公示公告

关于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2019-06-20 125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规定,乡城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乡城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巨石强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正斗乡顶贡大草原,项目场地距乡城县约120km,场址西侧6km处为县道X457,同时紧邻光伏产业园区道路,交通条件十分便利。项目由光伏阵列工程区、集电线路工程区、道路工程区以及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区组成。工程建设总工期5个月,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8年3月,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8年5月17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8〕734号文”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草甸及表土剥离、排水边沟、铺设棕垫、临时遮盖、土袋拦挡、草甸回铺以及撒播植草等。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88.15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49.07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草甸及表土剥离、绿化覆土、土地整治、草甸回铺、撒播植草、防尘网苫盖以及砾石压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2018年2月,乡城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监测组,组织了监测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全面查勘、测量,布设了监测点,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调查监测,并于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018年2月,乡城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开展自查初验工作;严格把控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并于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基本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四川巨石强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编制完成《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7月20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乡城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30743637(杨雨轩)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       监督电话:028-85219087


附件:

1.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乡城正斗乡20MW扶贫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外封绿色).pdf

3.乡城正斗乡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外封白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