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 公 示
2020-07-22 111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规定,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00720,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特邀专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中成煤田物探工程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成都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共9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保水村四组,跑马埂村七组,建设内容为:

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总占地面积2.00公顷,本工程建设内容占地面积0.91公顷,剩余的1.09公顷作为预留用地(二期建设使用)。工程总建筑面积28013.40 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4652.2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3361.12平方米。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区域绿地面积为710.30平方米。

项目2016年5月开工,2019年1月完工,实际总工期32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6年9月19日,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以天成管规建城复〔2016〕251号文《关于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00公顷,水土保持投资73.88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72.82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雨水管、雨水口、土地整治、绿化覆土、景观绿化、撒播植草绿化、截排水沟、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塑料薄膜遮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基本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编制完成《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2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83708091张栩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           监督电话:028-68772994

附件:

1.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2.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