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昭觉县晟昭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在成都市组织参建单位对《昭觉县补约乡二期4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单位或报备机关反映。
四川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28-86936196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夏老师-1819088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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